标王 热搜: 公司  山东  青岛  机械  临沂  深圳  济南  北京  经纪公司  服装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新闻中心 » 正文

成都小女孩被黑狗咬伤,狗主人最高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17  来源:凤凰网  浏览次数:31
核心提示:10月16日,四川成都一幼童被大型犬撕咬,致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女童被狗咬伤,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0月16日,四川成都一幼童被大型犬撕咬,致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女童被狗咬伤,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表示:“从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说,相应的视频完整记录了女童遇袭的全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按照民法典,饲养人或者管理者一方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可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胡磊说,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赔偿一般是包括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除了民事责任外,胡磊进一步告诉记者,如果后续女童的伤情构成了重伤或重伤以上,那么饲养人或者管理者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均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这个事情来说,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狗主人明知肇事犬只有可能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后果,但仍然不采取措施约束犬只、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够,造成了该犬在居民小区内肇事、肇祸。那么,从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死亡罪的犯罪主观故意层面,就已经成立了。”胡磊介绍,若女童后续的伤情到达到了重伤或重伤以上的条件,那么狗主人的行为就可能会构成犯罪,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关于前述两个罪名的规定,最高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微信. 支付宝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鲁ICP备17028834号-2
联系本站 客服QQ群1: 335698955 客服QQ群2:212962348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mail:qiduow@163.com
CopyRight 2009-2020 Abcd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奇多网 51LA统计
Powered By QIDUOWANG Powered By QINDO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