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吐鲁番市高昌区某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5年1月8日,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高昌区某超市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合规性测算,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销售的一款“品逸尚品·龙井”茶叶礼盒包装有5层(由外向内分别为礼品袋、透明塑料封层、硬皮纸盒、内装铁罐、透明包装袋),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二、奇台县某烟酒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5年1月8日,奇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奇台县某烟酒商行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合规性测算,执法人员发现该烟酒商行销售的“铁观音·新丝路”茶叶礼盒(净含量:200克,外包装规格为:366mm×240mm×80mm)包装空隙率达63%,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奇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三、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5年1月15日,白碱滩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白碱滩区某公司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合规性测算,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销售的一款名为“安溪铁观音”(净含量:250克)由外至内包装有5层,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白碱滩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四、玛纳斯县某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5年3月5日,玛纳斯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玛纳斯县某超市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合规性测算,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龙井绿茶”茶叶礼盒(净重:150克,外包装规格为:350mm×230mm×150mm)包装空隙率达84%,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玛纳斯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五、阿克陶县某烟酒茶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5年3月6日,阿克陶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阿克陶县某烟酒茶商行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合规性测算,执法人员发现该烟酒茶商行销售的“桂树香金骏眉”茶叶礼盒(净含量:280克,包装盒规格为:360mm×230mm×110mm)包装空隙率达60.03%,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阿克陶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六、吉木乃县某购物中心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5年3月25日,吉木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吉木乃县某购物中心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合规性测算,执法人员发现该购物中心销售的一款名为“见山·野生红茶”礼盒(净含量:500克)由外至内包装有4层,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吉木乃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七、哈密市伊州区某零售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5年4月11日,哈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伊州区某零售店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合规性测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销售的“中茶富禄大红袍”“中茶云螺”两款茶叶礼盒由外至内包装有4层,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哈密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八、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某烟酒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5年4月10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木垒县某烟酒商行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合规性测算,执法人员发现该商行销售的一款名为“域邦普洱茶”茶叶礼盒包装空隙率和实际体积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九、喀什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5年4月10日,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喀什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合规性测算,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老白茶”礼盒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